1.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;
2.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;
3.产品配方;
4.功效成分、使用依据及功效成分的检验方法;
5.生产工艺及简图;
6.产品质量标准(企业标准);
7.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;
8.卫生部认定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;
9.产品设计包装(含产品标签);
10.产品说明书样稿;
11.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(如国内外有关资料);
另附未启封的样品3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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